如今上海進入了夏季,同時也是裝修換房季,夏季也是搬家公司業務最忙的時間段,那么其中有個別的品牌搬家公司出現業務轉包的情況,對于這種搬家業務轉包往往在無形中使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就在昨日,有幾位消費者反映在網上預約的某品牌搬家公司單方面將業務轉給另一家搬家公司,同時搬家過程中對其服務不滿意,搬家又不給發票無法維權。
趙先生表示在網絡預約了知名度頗高的某搬家公司,同時也在電話里約定1500元/車,但按搬家行情,趙先生家由于有電梯,基本沒有樓層費。
沒想到搬家當天,來的是另外一家搬家公司,且在搬家過程中工人態度一般化,服務不好而且不愿意搭理人,動不動就說物品太重太大需要加費用。
趙先生認為選擇該品牌的搬家公司是看中的是其服務品牌,結果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由另一家搬家公司來搬家,且服務質量不好,而且還被加了費用,自身權益受損。
事實上,搬家公司“業務轉包”的事并非個例。一位搬家公司的業內人士介紹稱:搬家公司業務繁忙時轉包業務是業內普遍現象,亦沒有相應的合同約束。
上海公興搬場公司提醒大家:這種情況下消費者享有知情權和選擇權,搬家公司托轉業務前未履行告知義務,侵害了消費者權益。市民如遭遇這種業務轉包的問題可向相關部門反映投訴。